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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国家质检总局29日公布2013年碎纸机产品质量国家监督专项抽查结果,有7家公司制作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。
据悉,本次共抽查了北京、上海、江苏、浙江、广东等5个省、直辖市11家公司制作的20批次产品,主要是根据GB 4943.1-2011 《信息技术设备 安全 第1部分:通用要求》等规定要求,对接地导体及其连接的电阻、意外复位、湿热处理后的抗电强度、一次电路的电气间隙和最小爬电距离、软线固紧装置和应力消除、稳定性、10N的恒定作用力试验、30N的恒定作用力试验、250N的恒定作用力试验、冲击试验、跌落试验、操作人员接触区的防护、接触电流和保护导体电流等1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。
结果显示,有7家公司制作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定标准要求。不合格项目涉及意外复位、稳定性、软线固紧装置和应力消除、冲击试验、操作人员接触区的防护,主要质量上的问题集中在操作人员接触区的防护和冲击试验不合格。
针对本次抽查中发现的质量上的问题,质检总局已责成相关省(自治区、直辖市)质量技术监督部门,依据法律和法规的规定,对抽查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公司进行处理。